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就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涉水原材料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组织类型及采购方式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序号 | 标段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简要描述 | 服务期限 |
1 | 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涉水原材料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 1 | 项 | 人民币9500元/吨 | 本项目采购内容具及要求详见招标采购需求。 | 服务期为2年。合同到期后,视服务情况,可在本次合同基础上续签一年。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从事相关行业具有生产或销售的能力的企业;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送检投标产品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并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涉水产品许可批件,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需要用专用自来水业主用活性炭运输罐装车供货,提供运输车辆的相关材料;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驾驶证复印件,若是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30下午14:00-17:00,休息日除外。
地点: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环城南路1777号11楼)
注:(1)请联系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后获取。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提疑时间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9日14:00止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2年9月29日14:00开始
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858号4楼)开标3室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整,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密封好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八、其他要求1、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联系方式1、采购人: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5799196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岗
联系电话:13291495910
地址: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
十一、其他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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