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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选择中标结果公告

· 2022-09-22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选择中标结果公告

2022年09月22日 14: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选择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蔬菜及食用菌/蔬菜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2日 14:03
评审专家名单段立春、方大雨、田文辉、洪花、陈旸。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东
项目联系电话18943141514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文清17843120177
代理机构名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曹东18943141514

一、项目编号:2022ZHYX0818(招标文件编号:2022ZHYX0818)

二、项目名称: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选择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市新鸿鹏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青旅宽城一号3栋112门市2楼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长春市新鸿鹏商贸有限公司   食堂食材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立春、方大雨、田文辉、洪花、陈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照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2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折扣系数):0.9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77号

联系方式:杨文清17843120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联系方式:曹东18943141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东

电 话:  1894314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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