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7500吨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 | 海盐县望海街道钱家路226号(丰澜实业(海盐)有限公司厂区内) | 有为汽车零部件(嘉兴)有限公司 |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有为汽车零部件(嘉兴)有限公司租用丰澜实业(海盐)有限公司13688.37平方米厂房,以合金钢、聚乙烯为主要原材料,经切料、冷镦成型、数控机加工、搓丝、攻牙、铆压、注塑、检测等工艺,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注塑机、多工位冷镦零件成型机、气动攻牙机、搓丝机、冲压机、数控机床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500吨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附近管网。 本环评要求企业将冷镦机、搓丝机等油雾废气产生设备采用设备整体密闭换风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设计风量为25000m3/h,可保证收集效率达到95%以上,所有产生油雾废气的密闭空间均可保持微负压,收集后的废气经高效静电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25m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本项目注塑机采用自动化设备,注塑机自带密闭罩,注塑废气采用上吸风罩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本项目废气处理设计风量为5000m3/h,换风次数大于20次/小时,集气罩断面平均风速大于0.6m/s,所有产生VOCs的密闭空间可以保持微负压,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2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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