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湘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WHNHH-F1002
三、项目简要说明:驻市区单位副食品配送。
四、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进一步加强伙食管理,提高伙食质量,加快推进饮食保障转变,切实提升伙食保障的质效水平,着力推动饮食文化建设科学发展。
2.项目信息
2.1项目内容:根据采购方需求,供应商为采购方逐日供应食品、原材料(以下内容中可以货物表示),包含:
(1)猪牛羊肉类;
(2)蔬菜类;
(3)水果类;
(4)水产类;
(5)食用油;
(6)禽蛋类;
(7)副食调料类;
(8)冷鲜、干货类。
2.2采购期限:壹年。
2.3项目总额:600万元(以采购方伙食点平均就餐人员实力测算,具体以合同期实际发生额为准)。
3.采购及配送要求:
3.1配送单位包括:驻市区3个配送点分别确定3家资质优良、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中标供应商为配送点分别承担配送任务,若前3家中标供应商存在合同解除情况(以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第4名自动补入。
五、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
1.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有效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缴纳证明影印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影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近3年经营活动中,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相应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1.7必须由行政监管部门或第三方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标的产品近6个月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进货渠道必须安全可靠,提供送检方与投标人一致的招标采购副食品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截止时间为参与投标报名当日)。
1.8所在地区具有必备的仓储条件(提供房屋产权或截止项目开标6个月前房屋租赁证明,具有专业冷冻库)和必备的运输条件(具有专业冷链运输车)。
1.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时限: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
七、意见反馈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专人送递、快递等方式向我部反馈。提出的意见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57456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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