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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质量对比检测-ⅱ标段招标结果公告

· 2022-10-10

中标人名称: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中标价格(元):19573654.00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

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18〕1105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19]11号)批准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公司资本金和项目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务院批准的《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提出的重要水资源配置工程,也是国务院要求加快建设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工程项目是优化配置珠三角地区东、西部水资源,从珠江三角洲网河区西部的西江水系向东引水至珠江三角洲东部,主要供水目标是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和东莞市的缺水地区。工程由一条干线、两条分干线、一条支线、三座泵站和一座新建调蓄水库组成。输水线路总长113.2km,其中干线长90.3km,深圳分干线长11.9km;东莞分干线3.6km;南沙支线长7.4km。工程设计引水流量80m³/s,工程多年平均引水量17.87亿m³。工程总工期60个月。

本工程涉及4市5区17镇(街道),包括: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龙江镇、勒流镇、伦教镇,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大岗镇、东涌镇、黄阁镇,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东莞市沙田镇、厚街镇、虎门镇、大岭山镇、大朗镇、松山湖管委会,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市光明区。

2.2服务期:本次招标检测服务期为本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至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完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4月,具体以工程实际完工日期为准)

2.3招标范围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分为质量对比检测-Ⅱ标段、质量平行检测01-Ⅱ标段及质量平行检测02-Ⅱ标段3个标段,3个标段招标范围分别如下:

2.3.1质量对比检测-Ⅱ标段

(1)检测范围:水利部批复的珠江三角洲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包含的所有建(构)筑物。包括鲤鱼洲泵站、高新沙泵站、罗田泵站、高位水池、高新沙水库、盾构工作井、盾构隧洞、TBM隧洞、钻爆隧洞、箱涵、顶管、输水钢管、普通及预应力混凝土内衬、管理楼、宿舍楼、食堂、水情中心(建筑E1标)、甘竹溪水文站及全线所有工程配套建筑,以及可能发生的输水线路局部调整引起的变更范围内的建(构)筑物。

(2)检测内容:承担建设单位等机构的抽查检测任务,检测内容为全线建(构)筑物建设所用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含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物尺寸)质量检验和发包人委托的专项检测。实际检测标准、检测项目、检测频次、检测数量不限于清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因满足规范和现场实际情况检测量增加而增加的检测成本。

(3)检测频次、方法及数量:检测频次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 734-2016)执行;检测数量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和《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粤水质监[2009]31号)规定执行,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检测数量按照不少于施工单位按规程规范要求自检数量的7%,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数量按照发包人认定的检测方案执行,专项检测数量按发包人通知执行,检测必须满足工程验收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需求。

2.3.2质量平行检测01-Ⅱ标段

(1)检测范围:水利部批复的珠江三角洲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鲤鱼洲泵站~高新沙水库线路、高新沙水库~GS04#(不含,桩号GS8+231.56)线路及南沙支线上所有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鲤鱼洲泵站、高新沙泵站、高位水池、高新沙水库、盾构工作井、盾构隧洞、输水钢管、普通及预应力混凝土内衬、管理楼、宿舍楼、食堂、水情中心(建筑E1标)、甘竹溪水文站及标段内所有工程配套建筑,以及可能发生的输水线路局部调整引起的变更范围内的建(构)筑物。

(2)检测内容:标段内建构筑物建设所用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含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物尺寸)质量检验和监理及发包人委托的专项检测。实际检测标准、检测项目、检测频次、检测数量不限于清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因满足规范和现场实际情况检测量增加而增加的检测成本。

(3)检测频次、方法及数量:检测频次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 734-2016)执行;检测数量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和《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粤水质监[2009]31号)规定执行,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检测数量按照不少于施工单位按规程规范要求自检数量的8%,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数量按照发包人认定的检测方案执行,专项检测数量按发包人通知执行,检测必须满足工程验收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需求。

2.3.3质量平行检测02-Ⅱ标段

(1)检测范围:水利部批复的珠江三角洲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GS04#(含该工作井,桩号GS8+231.56)~沙溪高位水池、沙溪高位水池~罗田泵站、深圳分干线(不含试验段)、东莞分干线上所有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盾构工作井、盾构隧洞、普通及预应力混凝土内衬、钻爆法隧洞、TBM隧洞、高位水池、倒虹吸、罗田泵站、顶管及标段内所有工程配套建筑,以及可能发生的输水线路局部调整引起的变更范围内的建(构)筑物。

(2)检测内容:标段内建构筑物建设所用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含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物尺寸)质量检验和监理及发包人委托的专项检测。实际检测标准、检测项目、检测频次、检测数量不限于清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因满足规范和现场实际情况检测量增加而增加的检测成本。

(3)检测频次、方法及数量:检测频次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 734-2016)执行;检测数量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和《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粤水质监[2009]31号)规定执行,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检测数量按照不少于施工单位按规程规范要求自检数量的8%,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数量按照发包人认定的检测方案执行,专项检测数量按发包人通知执行,检测必须满足工程验收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需求。

2.4招标上限价:

2.4.1质量对比检测-Ⅱ标段招标上限价为人民币1970万元。

2.4.2质量平行检测01-Ⅱ标段招标上限价为人民币1300万元。

2.4.3质量平行检测02-Ⅱ标段招标上限价为人民币1060万元。

2.4.4投标人各标段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相对应的招标上限价,超过的视为无效投标。

2.5本项目按照质量对比检测-Ⅱ标段、质量平行检测01-Ⅱ标段、质量平行检测02-Ⅱ标段的顺序依次开标,依次评标;若某一投标人在排序在前的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该投标人在后序标段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投标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资质证书应同时具备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五个类别的甲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备注:

1​ 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署页等)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合同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业绩不予认定。

3​ 未提供合同原件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本公告“5.2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中要求提交的资料按目录顺序编制页码并整理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于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 15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5号窗口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投标登记资料电子版请发送到各标段的招标代理邮箱中。

5.2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

注:上述(1)~(4)项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5.3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除图纸外,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A4纸双面印刷。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即可查询,并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体以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西路5号

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0755-22178730

招标人上级单位: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20-37283180

质量对比检测-Ⅱ标段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

联系人:叶工、 曾工

电话:020-66341022、020-66341722

邮箱:alison2009@163.com

质量平行检测01-Ⅱ标段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七号

联系人:黎工、阮工

电话:020-87562291-8316/8309

邮箱:zb87562291@163.com

质量平行检测02-Ⅱ标段招标代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09室

联系人:巫奕健、钟铭、谭贤伟

电话:020-83541713、83602276

邮箱:gdzbwu@163.com

招标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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