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药生产企业监管,保障农药质量安全,根据《泉州市2022年农药生产环节随机抽查及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要求,我局于9月下旬联合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药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监督抽查项目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泉州市2022年农药生产环节随机抽查及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
二、检查时间
2022年9月28日。
三、检查内容
农药生产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取得农药登记证;是否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是否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制度;原材料进货记录是否完整,如实记录原材料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原材料进货记录是否保存2年以上;是否建立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农药出厂销售记录是否完整,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质量检验信息,购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农药出厂销售记录是否保存2年以上;农药产品抽查结果是否与农药登记证一致;成品仓库中,农药包装箱内是否附有质量合格证;农药标签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农药召回制度;是否建立农药废弃回收制度;是否妥善收集农药及包装废弃物;是否有二维码赋码追溯设备;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等证可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内部检查、应急预案和培训等)是否落实到位。
四、检查人员与企业确定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抽查工作由泉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在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随机抽取市级农业系统检查人员及南安市、永春县农药生产企业各1家。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由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协调辖区市场监管局派员参加。辖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派执法人员参加检查。
南安市抽取南安市福建省泉州大通日化有限公司,永春县抽取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五、抽查结果与处置意见
现场检查发现:南安市福建省泉州大通日化有限公司未设立原药待退货区、过期原药未及时召回;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原药氯氟醚菊酯(6%)过期未召回等问题。
针对现场发现问题,联合检查组责令2家企业立即做出整改,整改结果分别报辖区农业农村局、辖区市场监管局及我局备案。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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