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SXC2024-1109号 (招标文件编号:LSXC2023-1109号)
二、项目名称: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乐山市宏达源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绥山镇万年西路5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2.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乐山市宏达源农产品有限公司 |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所有食品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2、所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检验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能出具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3、 成交供应商所供食品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检 疫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 所产生的罚款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同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 4、任何因成交供应商所供食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事故的,在确认导致问题原材料品种后,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同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 5、供应的所有食品严禁含有违禁添加剂或其它法律规定的违禁品。 6、成交供应商供应的食品能够溯源。 7、供应商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8、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严禁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9、供应商应适当建立配送网点,便于快速调货,对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及时更换相同产品。 10、供应商应具备组织配送、调运、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 具有固定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 一年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SC1117179)、(SC26040020)、赵老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方收取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乐山市峨眉山市报国路湖景印象度假酒店西北侧约270米
联系方式:联 系 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833-5594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乐山祥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9楼8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3-6218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老师
电 话: 0833-559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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